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 於105年4月至5月會同22縣市衛生局稽查50家米麵濕製品製造業者,針對食品業者登錄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、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進行稽查。稽查結果發現食品業者登錄及GHP不符規定者,均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;產品抽樣部分,共計抽樣92件米麵濕製品,6件不符規定,地方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3萬元罰鍰。
食藥署表示,米麵類製品為國人主食之一,因高營養及高水活性等特性,不易久存,為使業者更重視製作過� �、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,避免濫用食品添加物,爰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查核米麵濕製品製造業者並執行抽驗。稽查結果,GHP主要缺失為添加物未落實三專管理、員工無體檢報告、天花板、地面有孔洞或設備未保持清潔等;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者,未檢出苯甲酸、過氧化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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